合肥市路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合肥蜀山路骐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9年11月27日,合肥市路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合肥市主持召开比亚迪合肥蜀山路骐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并邀请3位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位于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长江西路1000号名车广场,系租赁合肥起跑机电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运营(东经117°10'28.50",北纬31°51'9.76"),项目占地面积2280m2,总建筑面积约2024.89m2。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比亚迪合肥蜀山路骐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3月委托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19年4月30日取得了合肥市蜀山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件(合蜀环审【2019】009号文)。 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并于2019年8月底完成建设项目及环保措施的建设,目前配套的环保措施均已稳定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市路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合肥蜀山路骐店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阶段和实际建设情况的对比,建设项目砂纸打磨工序为湿磨,湿磨废水由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打磨工序位置由项目区二层北侧中部调整至项目区二层西北侧二层洗车房位置;由于劳动定员减少,供排水量减少;危废库建筑面积由20m2变为16m2。上述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性质、规模、地点等其他均未发生变动,因此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更,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废水经西北侧化粪池(依托原有)预处理,车间保洁废水、洗车废水汇同湿磨废水一起经西侧隔油池、沉淀池(地下规格均为:1×1×1.5m)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汇合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南淝河。 (二)废气 3、项目废气主要为维修区的焊接烟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调漆工序产生的二甲苯、VOCs;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二甲苯、VOCs;烘烤工序产生的二甲苯、VOCs以及汽车尾气。本项目维修区二层东北侧设2个焊接工位,配备1台点焊机、1台CO2保护焊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一台移动式双臂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维修区二层东北侧设1个切割工位,配备1台氧气乙炔切割机,切割粉尘由于质量较大,短时间内金属粉尘就会沉降到车间地面产生废铁屑,故仅在固废污染源分析沉降的废铁屑。目前设置1间打磨房,打磨房三面墙面,一面设置软帘,做全封闭处理,打磨粉尘由无尘干磨机自带收尘系统收集处理。目前设置1间喷烤漆房,作业期间关闭喷烤漆房。本项目调漆工序在喷烤漆房中进行,调漆、喷烤漆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二甲苯和VOCs,采取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喷烤漆房废气经过1根15米高内径为0.7×0.7m排气筒排放,排气管设置于项目区西南侧外墙,风机风量为20000Nm3/h。汽车进出维修车间排放的汽车尾气,排放量很小,且属于无规律间歇性排放,建设单位通过在维修车间设置吸气臂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维修车间内抛光机、点焊机、CO2保护焊机、龙门双柱举升机、氧气乙炔切割机、无尘干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0~90dB(A)。抛光机、点焊机、CO2保护焊机、风机等均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措施降噪,空压机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并设空压机房隔声处理。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区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及废含油抹布手套、汽车废零部件(包括废旧车体、废轮胎、废铁屑、废刹车片、废雨刮器、废玻璃、废塑料等)、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回收的打磨粉尘及焊接烟尘等一般固废;废油(含隔油池废油)、油路清洗废液(含超声波喷油器清洗试验台废液)、废油桶、废滤芯器、废电池、废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由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汽车废零部件(包括废旧车体、废轮胎、废铁屑、废刹车片、废雨刮器、废玻璃、废塑料等)、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回收的打磨割粉尘及焊接烟尘等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废油(含隔油池废油)定期交由合肥远大燃料油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电池定期交由安徽钰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油路清洗废液(含超声波喷油器清洗试验台废液)、废滤芯器、废漆渣、废漆桶(含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并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 根据废水验收监测结果,排口水质可以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及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喷烤漆房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甲苯满足GB16279-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VOCs满足DB12/524-2014《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表2标准(有组织排放速率按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50%执行) 2)无组织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核算,废水总量因子COD、NH3-N和废气总量因子颗粒物、VOCs均满足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比亚迪合肥蜀山路骐店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均已落实,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相关环保制度,加强日常环保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公示期: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0551-62817943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51-67103017 比亚迪验收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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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意见(比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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