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潜山路水源管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网络    时间:2020-03-11    浏览次数: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对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潜山路水源管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前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潜山路水源管建设工程

项目概况:201978日,该项目经过合肥市发改委立项(合发改投资[2019]717号),项目编号:2019-340100-46-01-007827201992日,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取得合肥市发改委原则同意(合发改投资[2019]1155号)。项目北起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西南角的DN1800水源管,后向南穿十五里河箱涵,在祁门路与轨道交通4号线交叉,向南与习友路DN1800水源管道相接,输水至五水厂。其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管道位于道路中央绿化带下,全段施工方式为机械顶管施工方式,水源管管道管径DN1800,管材全段采用钢管管材,局部管段(工作接收井2(方井)~接收井2(圆井))钢管增加F型钢承口混凝土管套管,及该区段为F型钢承口混凝土管+钢管的套管型式,长度约340m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阜阳合肥现代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

  人:周工

  话:0551-62868475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与包河大道交口中辰未来港21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1-62817943 

(四)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及防风抑尘网覆盖临时堆场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中的生产废水,建议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临时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借用附近公共设施解决生活用水问题,不产生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这部分噪声虽然是暂时的,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噪声级随距离的增加而衰减。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合肥市政务区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施工期对周围群众带来多种不便,尤其受施工噪声的影响,若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安定。因此,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周边住户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污染纠纷,取得群众的谅解。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渣土等。

生活垃圾由施工现场临时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渣土尽量回用于项目区周边低洼地回填或周边绿化用土,合理处置,不可利用的应与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因道路开挖等造成的现状道路路面结构及附属结构破坏,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按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原则进行恢复建设。

项目采取一定的生态保护措施如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及时恢复地表原貌;合理设置施工围栏、弃土临时堆场与河道位置;施工后及时合理绿化等减轻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可行的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水源管网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合肥市政务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于消除潜山路水源管道的爆管隐患,提升市区供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会有一定的环境影响,但通过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公共网络的形式进行。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在公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公众意见表(可发送至邮箱:815901032@qq.com)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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